完善要素市場化配置利好化工
2019/12/03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11月26日召開的第十一次會議,審議通過了《關于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》,釋放出強烈的信號,即我國將更加重視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機制的完善,這對于一直處于市場競爭前沿的化工行業是極大利好。
黨的十八大以來,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提出,要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。化工行業作為我國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,一直堅持要素市場化配置的基本原則,不斷得到發展壯大。但在通過市場配置資源的過程中,由于外部市場環境的不盡完善,加之一些企業意識、機制、決策、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環節,出現了這樣或那樣的問題,導致資源配置不夠優化,企業發展質量受到影響。
比如,自上世紀90年代化工行業在全國率先推出實施“大公司、大集團、大基地”戰略以來,有的化工企業為了“做大”,實現“集團化”,盲目在市場上大量收購企業。企業雖然大了,但隨著不良資產的增多,加之風險把控能力及管理水平不足,企業一步步陷入困境,有些因此破產倒閉。比如,有的化工企業在不具備基本條件的地方上馬項目,導致項目建成后原料、市場等要素配置不到位,企業投產即虧損,前景堪優。再比如,有的企業為混改而混改,由于與混改企業產權不清、權責不明,導致混改后糾紛不斷、問題疊出。因此,堅持生產要素通過市場化實現科學合理配置,對于企業健康發展至關重要。
在通過市場配置要素資源的過程中,必須堅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原則。改革開放初期,我國化工市場為賣方市場,產品供不應求,產能嚴重不足。在市場機制的作用下,化工行業實現了快速發展。但我國經濟進入新常態以來,中低端化工產品全面過剩,而高端化學品和電子化學品等產能不足,大量產品仍需進口。因此,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必須持續推進。
《關于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》堅持問題導向,以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為主旨,以堅持深化市場化改革、擴大高水平開放,破除阻礙要素自由流動的體制機制障礙為要求,擴大要素市場化配置范圍,健全要素市場體系,推進要素市場制度建設,實現要素價格市場決定、流動自主有序、配置高效公平,為推動高質量發展、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打下堅實的制度基礎。
體制機制完善了,市場環境更加健康了,化工行業實現高質量發展就有了更大的保障。全行業要推動《意見》和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的各項改革發生“化學反應”,行業內各企業要把握不同改革的特點性質,做到出臺方案、健全機制、推進落實一起抓。